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高洋)一筆存在千里之外的存款,一位急需用錢救命的老人,如何才能讓這筆“救命錢”跨越阻隔、快速回家?近日,江永縣人民法院桃川人民法庭運用“人民調解+司法確認”發(fā)出取款“法律憑證”,給出了暖心的答案。
群眾的難處:一筆取不出的錢,一位等救命的娘
“法官同志,我哥哥在海南存了一筆錢,現在我母親在湖南重病等著用,可我們取不出來,這可怎么辦??!苯眨瑵M面愁容的小英(化名)焦急地來到桃川法庭求助。原來,其兄小華(化名)不幸在海南去世,在銀行留下一筆50多萬元的存款,而這筆錢,成了湖南老家重病母親唯一的希望。
這筆錢看似近在眼前,實則遠在天邊。按照規(guī)定,取款需要第一繼承人--病重的母親親自去海南辦理,可老人臥床不起,根本無法遠赴海南。更棘手的是,若由第二順位繼承人小英(化名)、小斌(化名)代為辦理,銀行規(guī)定須提供證據,證明第一順位繼承人(其母)已喪失民事行為能力。這就意味著,必須首先在湖南江永啟動特別程序,由法院宣告老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并指定監(jiān)護人。這需要一個漫長又復雜的法律程序來認定,耗時至少數月。一邊是救命的錢拿不到,一邊是母親的病情等不起,全家人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。

法院的行動:我們多想辦法,讓群眾少跑腿
“老百姓的急事,就是我們天大的事!”了解到這家人的困境后,桃川法庭的法官沒有簡單地按程序就案辦案,而是主動擔當作為,立即與桃川鎮(zhèn)司法所啟動協同機制,共同尋找最快、最好的解決辦法。經過反復推敲,終于找到了一個好辦法:通過“人民調解+司法確認”的方式,在本地打通法律關卡。承辦法官與司法所工作人員上門耐心溝通,從保障老人最大權益出發(fā),最終促成全家達成一致意見:由小英和小斌繼承這筆錢,并由小英盡快去海南取錢給母親治病。這個辦法,巧妙地繞開了冗長的認定程序,又切實保障了老人的核心利益。各方在承辦法官與桃川鎮(zhèn)司法所工作人員主持下,簽署了《人民調解協議書》。
為實現法律文書的跨域認可,法院立即開啟司法確認快速通道。經審查,該調解協議自愿合法,最大限度地維護了無行為能力老人的權益。法院于當日作出裁定,確認協議有效。這份具備強制執(zhí)行力的法律文書,成為了小英前往海南支取存款的“通行證”,徹底解決了跨省取款的現實難題。
圓滿的結果:錢到位了,心踏實了
“真沒想到這么快!我媽治病的錢有著落了!”拿到裁定書的小英,激動不已,心里的石頭總算落了地。這場跨越千里的“救命錢”提取難題,在法院和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,短短時間內就得到了圓滿解決,既解了家庭的燃眉之急,也讓老人的治療得以持續(xù)。
本案是江永縣人民法院踐行“如我在訴”理念,彰顯“司法為民”溫度的縮影。下一步,江永法院將持續(xù)聚焦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,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,讓司法溫暖可觸可感,也讓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成色更足、底色更暖。
責編:左爽
一審:楊友林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